王忠明律师网

wangzhongming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热案点评 > 正文

父母将房子偷卖给一个子女,属于恶意串通吗?

2018-12-03 08:59:03 来源:


父母将房子偷卖给一个子女,属于恶意串通吗?

导读:有时候,双方当事人会以买卖房子的形式规避法律。那么,买卖双方商量好的交易是否属于恶意串通?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处理?

案情介绍:无权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子  房产交易涉嫌恶意串通

张三与李四系夫妻关系,婚后育有张1,张2两兄妹。2014年9月,李四重病住院。张三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卖给了张2,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。2014年11月,李四病故,未留有任何遗嘱。李四生前并不知道房子已经过户给了张2。张1知情后,诉至法院,认为张三将房产卖给张2,属于恶意串通,实际剥夺了他的房产继承权,要求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返还该房屋。

法院判决:支持诉求 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返还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三出卖夫妻共同财产并未经其妻李四同意,且张2系张三子女,对此事知情,不能认定为善意相对人,即便张2支付了合理的房价,也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。张三与张2的买卖系恶意串通,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返还该房屋。

律师说法: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系无权处分 恶意串通合同无效需返还

1.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﹥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7条规定,婚姻法第17条关于“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”的规定,应当理解为:(一)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。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。(二)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,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2.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106条规定,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,所有权人有权追回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符合下列情形的,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:(一)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;(二)以合理的价格转让;(三)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。

3.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51条的规定,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,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,该合同有效。

4.依据《合同法》第56条的规定,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。合同部分无效,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

5..依据《合同法》第58条的规定,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,双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本案中,张三未经李四同意,出卖共同所有的房产,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。张2非善意相对人,因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。张三与张2属于恶意串通买卖房产,双方买卖合同应该无效,张3取得房子应予返还。

由于合同条款复杂,在发生合同纠纷时,应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,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尽可能减少损失。


大家都在看

租了房子不给办营业执照怎么办?

案情介绍:承租商铺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 承租人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张三租了一家门面房,打算从事餐饮行业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